<纵盟简税>启用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三方协议涉税事项
录入编辑:纵盟简税 | 发布时间:2022-04-27
为进一步落实互联网+工作要求,减轻纳税人、基层分局和银行营业网点负担,拓展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网厅”)涉税业务,本市将于2016年11月1日启用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三方协议涉税事项。
一、菜单路径
依次进入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二、业务流程
纳税人自助登录网厅后,根据引导新增或查询协议,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后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协议书,按照要求加盖印鉴,并持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开户银行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纳税人登录网厅,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网厅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协议生效。
三、办理要求
(一)协议书由一式三份改为一式二份,甲方税务机关使用电子协议。
(二)纳税人必须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协议,协议书可以不采用正反双面打印。
(三)税务的“三方协议专用章”改为“业务专用章”,该电子印章由上海CA中心认证,两页协议书同步加盖。
四、注意事项
(一)网厅签约三方协议暂时适用持有CA证书的单位纳税人,且已办理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二)三方协议撤销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三)如果是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错误,需先在网厅办理存款账户账号登记,错误账号修改后再至网厅办理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事项。
附件:1.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三方协议样张
2.三方协议验证常见错误处理方法
3.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附件1:
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三方协议样张
附件2:
三方协议验证常见错误处理方法
常见错误类型 | 处理方法 |
验证失败,协议不存在或信息有误 | 和银行核对信息 |
验证失败,付款行行号不存在或错误 清算行错误 | 和银行核对付款或清算行行号 |
验证失败,三方协议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三方协议号 |
纳税人名称不一致 | 请银行修改其系统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
征收机关代码或协议编号不存在 | 和银行核对征收机关代码或协议编号 |
付款账户不匹配、银行账号不一致 | 和银行核对账号(如网厅信息错误,先办理存款账户账号事项) |
帐户名不一致、缴款单位名称不匹配 | 修改网厅的缴款账号名称 |
纳税人编码不匹配 | 去银行变更纳税人编码信息 |
验证失败,未签约或者已撤销 账号为销户 | 和银行联系是否账户异常 |
无法识别的报文 报文要素间关系错 税库银本地服务失败 | 尝试在其他工作时间再次发起验证,如无法解决请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
注:三方协议验证通过的前提是需要税务和银行采集的信息都要准确,验证结果都是银行方面返回的。遇到问题可先看一下《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与网厅登记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是否一致,再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找原因;如无法协调或解决的,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附件3: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打印三方协议后,前往开户银行办理相关事项,再通过网厅进行信息验证,完成三方协议签订事项。
二、业务前提
1.已办理税务登记且状态为正常;
2.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1、查看
页面初始化时,查询结果区显示当前登录纳税人以前登记过的三方协议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任意一条信息前面的圆点,可对信息进行查看,如下图所示。如果当前信息的协议状态为验证通过或协议终止,则不能对信息进行修改。如果协议状态为验证失败,可修改“缴款账号名称”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如果协议状态未验证通过并且已经打印了三方协议办理了相关手续,可点击验证按钮,验证三方协议信息。
2、新增
点击增加按钮,可以新增一条三方协议信息,如下图所示。填写申请信息区相关信息,*为必录项,选择一条银行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保存成功后,页面弹出提示框,显示三方协议号,点击确定按钮。
3、提交
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验证CA信息。在框中填写CA密码,点击确定,开始验证。
验证成功后,弹出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4、打印三方协议
点击打印三方协议按钮,打印三方协议。
5、验证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重新登录进入页面,选择需要验证的三方协议,点击验证按钮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