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盟简税>企业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
录入编辑:纵盟简税 | 发布时间:2022-05-10
年终企业的汇算清缴,对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是调整的重点。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业务招待费必需遵守的原则,一是真实性。二是要与经营活动有“直接相关”。三是必须有足够有效凭证发票。
例如,单位单独购买的招待用烟、酒、食品、礼品等;单位食堂招待客户等业务招待开支,都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不能混入福利费等其他科目。
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大家都很清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当年销售收入乘以5‰后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比较,取其小者作为税前扣除的限 额。
那么,这个销售收入大家一定认为就是损益表上的销售收入,这是大错特错。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包括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和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作为收入,列入计算基数。
上面的发生额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仅包括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也包括参与企业年度核算的放在各个地方的全部业务招待费。像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
必需注意的是: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计算基数。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人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也可以一次计入当期费用。
举例说明对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和报表填报:
假设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
那么,20000×5‰=100,80×60%=48,100>48,则在税前扣除48万元。调增32万元
A10500纳税调整表的填报:
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 填报会计账面记载的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即80万元;
第2列“税收金额” 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即48万元;
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2列金额。即调增32万元。
企业筹建期间收入为零能否扣除招待费?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