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盟简税>重磅宣布!这些企业再免征2个税!刚刚收到通知!
录入编辑:纵盟简税 | 发布时间:2022-03-30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内蒙古通知
原文如下: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人确有困难的企业,对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什么减免政策?怎么申请?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亏损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申请房土两税困难减免,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合并了
只要报一次就好!
(1)登录系统进入申报界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1.进入【其他申报】操作界面后,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进行土地、房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 2.点击【新增】,增加土地税源信息。 3.系统弹出【宗地总体信息维护(新增)】页面,依次填列【纳税人类型】、【土地取得时间】、【土地取得方式】、【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内容。 4.通过【新增房屋】增加房产税源信息。 5.在房源信息模块,按要求填列【纳税人类型】、【房产用途】、【房产取得时间】等内容后点击【保存】。系统自动跳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当纳税人房屋自用时,填列“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当纳税人房屋出租时,填列“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 (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 1.进入【其他申报】操作界面后,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2.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界面,选择纳税申报所属期【按月、按半年、按年】(如果已进行信息采集,界面会显示当前应申报信息),点击【去申报】。 如果当期没有应申报信息,系统会弹出提醒,需回采集模块重新确认采集信息;如存在往期未申报信息,系统会弹出对应提醒,或通过往期未申报信息按钮查看。 3.系统自动带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和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4.核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和减免税明细申报表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跳出申报确认提示,点击【确认】,完成申报操作。 5.申报成功。